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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教体局招标存“硬伤”,竟撕毁合同强推进!
山东省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作为采购人的沂水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一经公布中标即遭到多家投标人强烈质疑,并引起诸多网媒的关注和报道—— 招标代理人转让招标项目
据报道,教体局获知该项目的“实际招标代理人与招标代理公司系合作关系”,应该落实这一“合作关系”的真实性,教体局作为采购人是否知道这一情况,是否合法、合规?代理公司是否有权将其代理的招标项目转交他人来具体实施?至今没有明确的结论! 教体局通过当地宣传部门告知,沂水县财政局要求该招标项目暂时停止;实际招标代理人与招标代理公司系代理关系,未进一步表示有无书面同意“招标代理公司将代理的招标事宜转让他人办理”的材料。 媒体指出,实际招标代理人与招标代理公司系代理关系,不仅投标人已经知晓,采购人沂水县教体局也已经知晓,但是没有一方出面表态或澄清“招标代理公司将代理的招标事宜转让他人办理”如何处理善后? 不惜撕毁合同强行推进 2021年2月23日,沂水县财政局通知教体局,已对该项目相关单位作出的质疑答复提出的投诉处理完毕,可以依法继续进行该项目采购活动。 沂水县教体局在微信群向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发出通知,要求学校主要领导要站在一切服务学生的高度,拿出点魄力来,抓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该停止原有供应的停止,该废止相关合同的废止,不讲条件、不找借口、不讲理由,不要埋怨,不推诿扯皮,扫清一切障碍,确保在新学期开学以前与新机制接轨,顺利、有序和务实的推进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和配送工作。 这一通知致使多所学校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他们与其他供应商签订的食堂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和配送合同还没有到期,按协议应该继续履行合同终结。如果提前解除合同势必违约,不仅丧失诚信,还可能摊上官司赔偿违约金。如果不解除合同又违背上级主管部门——沂水县教体局的通知要求。据了解,教体局的态度是,各学校的问题各学校自己解决。 中标方供应遭诸多质疑 据知情人透露,沂蒙中学、沂水二中、沂水七里中学等按照项目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的学校在食堂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和配送中存在诸多缺少检验检疫、供货不及时、价格偏高、人货混装等问题。 知情人特别指出,宁波这家中标企业给学校配送的肉食缺少必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其配送使用全顺牌客车,采取人货混装的形式,在途中被当地交警查处,当地交警电话告知已经出警并进行了处罚。 多家中标企业被指价格偏高,宁波这家企业面粉报价比原来高出10元,大米比原来高出20元;四季鲜配送的土豆每斤1.8元,电话沟通够降到1.2元,后来蔬菜价格太高直接通知其停止供货。 望家欢供应食材送到学些竟然到了上午10:30分,导致该校学生12点多甚至13点才吃上午饭。 正如教体局通知说的,省市的文件要求和我们基层抓贯彻落实的根本出发点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食品安全,为了学生就餐达到物美价廉。各学校领导班子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觉悟水平,抓好政治站位,形成抓好这项工作的广泛共识。 当时无论是省市的文件还是财政局的通知,均没有说不依法进行,财政局的通知还明确指出“依法”继续进行。笔者不知道沂水县教体局的官老爷们是否统一了思想认识,提高了觉悟水平,抓好了政治站位,但是试问,你们是否理解了“依法”的重要性! 来源中外法制网http://zwfz.net/new/wenhua/jiaoyu/879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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