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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汝南县老君庙镇,责任田里的商品房竟是典型的违章建筑
据汝南县老君庙镇村民反映,位于该镇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对面有块大约占地七庙多的商品房及门面房进行出售,该地房产在沒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建成商品房并公开进行售卖,目前几乎已经全面售完。
描述:已经售罄的门面房 图片:99999.jpg 更可气的是,该镇政府领导都知道该情况,却没人进行阻止。对此事,笔者进行的调查走访,并通过12345市长热线经确认,该地块属于土地流转地,土地性质由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但该地块项目并没有经过政府的招标,拍卖,取得该地权,也没有任何规划许可证及建筑许可证,更没有售卖许可证,属于典型的违章建筑。 图片:9999.jpg 笔者也通过电话联系到该镇的党委张书记,希望能从张书记这里了解情况,但张书记的电话一直没有接听。 图片:999.jpg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老君庙镇出现如此违规行为是政府监管不力还是这中间有什么利益关系呢就不得而知了,对此,本网会继续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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