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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都安县九渡乡九天村:同属贫困户落实为何差别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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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20-11-29 09:56
  本网讯(法制前线 文 戈报道)笔者最近对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九渡乡九天村干塘队进行一次采访。之所以前往这个地处洞场,公路不通,陡步前行也要去这么个村子采访,是为了证实此前有村民反映他们那个村屯,虽然贫困,却无法享受党的扶贫政策温暖阳光。到底是什么原因,不亲临其境,仅道听途说,胡扯一通,那是不负责任的,这是记者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
     车行至九渡乡时,从乡府通往九天村村乡公路还有,但从村到干塘队时却没有可通车的路。笔者只好弃车前往。进入干塘队,外围峰峦重叠,崎岖陡峭的石头山路,全是羊肠小道,从村公所到干塘队,才六里多的路,却走了近一个小时。进村后,被群众推举的代理队干韦德勉在村头接见了笔者,随后将笔者领到其家中接受笔者的采访。
     开场白相互道近呼后即转到正题上来。我说:“听说你们九天村有不少贫困户已经获得搬迁,却有几户同是贫困的家庭,没能跟随一起搬迁,有这回事吗?具体都有哪些贫困户?”经我这一问,韦德勉这位被群众推举的队干话闸便被打开了。他说:“确实有这回事,而且就发生在我们这个队。我此前不是队长,原来的队长他享有搬迁的资格已经搬迁走了,到县城居住去了,所以,群众即将我推上队干的位置。你来了你知道,我们这里够穷了吧,连公路都不通,羊肠小道走来,你感觉怎么样?累了吧,可你知道,我们可是祖祖辈辈都这么走过来的。改革开放的春风虽然吹满大地,可地处偏僻的我们,只能看到依稀的阳光。几年前,对于居住深山洞场、起居条件极差的村屯,县政府为了加快扶贫和脱贫步伐,曾有过异地搬迁的政策,即在县城开辟移民新村,将生活条件特差的住户搬迁出来。在落实政策中,却有这么一个规定:即谁该获得搬迁,条件是“三通”(即水通、电通、电信通)未能实现者及家中没有富余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不能保证之住户。如果家中有人在外地打工,则不列入搬迁对象。依据这个规定,与我们同处洞场的几个队的村民都先后搬迁到县城居住了,唯独我们这个队不给搬迁。尽管当初我们也向上提交了搬迁申请,但却被乡政府一票否决。”
“乡政府否决你们搬迁的理由和依据是什么?”听到韦德勉这么一说,我即插话问道。韦德勉稍微停了一下,接着说“我们这个队原共有7户人家,仅有一户获得搬迁。这一户便是原先的队长,另一个即是一个女,嫁到我们队来,后与其爱人搬回九恩村其父母的家里,因此也就不具有搬迁的资格。余下我们这五户,户主分别为袁桂荣、韦明清、韦明造 、韦明正和韦明楼。我们这五户原住的都是久经风霜的老泥坯瓦房,现都破烂倒塌了。政府不同意我们搬迁的理由,说是我们队有几个人在外地打工,已经有条件摆脱贫困了,故对我们搬迁一事一票否决。实在没房居住了,为了生存,我们只好走出山门,到条件好一些的街上租房子来住,以便照顾还在校读书的孩子们。”  
      我的天,竟然还有此具体忽悠人的规定。不免有点一刀切的极端怪异。“难道这些离家外出打工的人都脱贫了吗?现在他们家的条件如何?你们的寒酸劲还真不堪想象。”我紧接着往下问。“哎呀,记者同志,不瞒你说,我们村这些外出找工做的青年仔,家里因为太穷了,找一分钱都困难,不出去找工做,怎能解决家中的日常开支。你看我们这些外出打工的家庭,家中只有老人守着,还帮帮他们照顾孩子。我们队不算大,五户人口。队里总人数才29人,其中5人已经丧失劳动能力,还能从事劳动的仅有10人。余下14个是还在学校读书的小孩。此前我们这里面曾有过学校,因条件太艰苦了,老师不愿到这条件艰苦的洞场里教书,结果因缺乏师资,学校撤了,现在孩子们要读书,每天都得来回走10多里的山路,赶到乡政府所在地就还真苦了孩子们。余下的10人居村守家的老人们,没办法还得为外出打工的人们看护孩子。我们这里本来地就不多,这下可好了,地没有人耕种,连吃菜都得自己出钱买。家里的一切开支,就凭在外找工的那些人员汇点钱回来周济方能勉强度日。眼下,我们的房子大部都破旧垮塌了。还真到了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地步了。可政府却说我们在人外出打工,经济已经宽裕了,所以,我们的搬迁申请一交上去即被他们一票否决。对此我们怎么也想不通。”
      这位代理队长说的想不通,还真不通。为什么,据说前任队长获得搬迁,确实令人费解。因为论条件,他家算来还是比我们这五户人家多强一些,因为其孩子都大了,负担没有这五户口那么重。既然他都能够搬迁,为啥这五户就不能搬迁。难道仅因为这五家人中有人能够在外打工,就能够证明他们已经脱贫了,所以他们申请搬迁即可根据文件规定一票否决了?而且据韦德勉反映,在他们周边的村屯,离乡政府最近的这些村落,论条件,他们要比我们住在洞场里要好得多,起码他们“三通”都有一个或两个通了,可我们所处的环境比他们更差,离乡政府更远,至今三通尚未得到解决。真实情况就那么明摆着,同属贫困村、贫困户,执行起来却有如此大的差别。村上获得搬迁的那些队,如论其所处的环境和条件比起我们干塘队来说要好得多,而他们却能如愿以偿获得整体搬迁,反之居住条件更为恶劣的干塘队这几户,尽管他们一再打报告申请,却始终得不到搬迁,这也太不公平吧!所以我们政府定的政策,尽管原则性强,但也应该因时、因地、因人而异,不可一刀切。要知道,外出打工可是情况各有不同,有的是为了展技以致学有所用,有的是为了创造更大的财富,须到大城市去闯一闯,而有些纯粹是生活所迫,不得不远离故乡和父母,靠出卖苦力获取低微的收入,以此来接济困难的家中老少。九天村干塘队的这些外出打工者能不属这一类?
      不妨看看他们当中至今有谁能够通过打工赚钱而在城里或回到家里买起或筑了小洋楼,配齐了名车?事实上一个都没有。所以我们的主管部门对他们要求搬迁的事一票否决,未免也太主观和死板了吧!因此有人推测,干塘队的这五户人家为何不给搬迁,很可能担心一旦让他们搬迁,县林业局每年支付的公益林生态补偿金就会因此而停止划拨,进而断了村委们的财源。所以,这些精明的村委干部,为稳保长期获得这笔补偿金,虽然这五户按规定据情列为搬迁对象,但也不能给予通过。如真的是这样,那这些村官的私心不知有多重,其心中还有多少是在为老百姓着想?
      以上是这位代理队长向笔者反映的第一起令人费解却又强烈的搬迁申请问题。接下来他反映的第二件事更加令人费解。那就是自2007年起,都安政府即开始对我们这个村的生态益林进行测量和计拨生态益林补偿。开始的几年每亩3.50元计拨,随后提到每亩9.00元,2009年以后即由每亩的9.00元提到14.00元。此事涉及的公益林面积多达20088.45亩,国家为此每年补助的资金总共达28123.3元。其中干塘这个队就有199.9亩,政府每年给他们每户的补助即有2798.6元。按此标准,从2013年算起至举报时的2018年六年里,干塘队即可领取到16791.6元的补助资金。这笔钱通过都安县林业局直接划拨到各队各户的户头上。其存折由村委帮保管,村民袁桂荣的生态公益林的补偿金存折也在袁志强手里。有村干统一帮保管,村民按理应该是放心的,只要村干部不贪不怀私心,钱在他们手里管着当然要省心得多。
    然而,谁又料到,越是诚实善良的平民,在不诚实的那些人心里,就越觉得好欺负,干塘村的村干就是此一类的人。据举报的材料显示,2013年开始,袁志强未征得用户的同意,即私下挪用村民袁桂荣个人专项存款13993元,为不露馅,他对外号称是支作村委会的办公用费。我的天,私人存款,竟然可以如此大胆地“假私济公”,这又是哪家王法规定的?除非旧时皇家独裁统治方能如此,新中国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共产党能够这样敢为人先吗?袁桂荣发现其有不对劲之苗头以后,即向都安县纪委提交了举报信。都安县纪委收到袁桂荣的举报信后,即时作了调查,最后认定袁志强确有其违规违纪行为,遂于2018年12月19日对袁志强进行了违纪处理。但纵观《处理决定》全文,却又让村民们大跌眼镜。
    《处理决定》指出其任九天村民委副主任时:“自2013年至2018年,将199.9亩生态公益林面积所得的挂放袁桂荣名下的16791.6元补偿金领出其中的13993元,谎称用于村委办公开支,其行为已经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损害,已经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中第二、第六条第一项规定。”令村民遗憾的是,《处理决定》对袁志强的违纪事实是认定了,但在处分上却大有避重就轻之嫌。因为在这个问题上,袁志强不仅仅是违反党纪事实,而且也已经违犯了法律,是村民的私人财产严重侵犯了,而纪律的处理结果仅给其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而已。 至于其所挪用的私人存款难道仅是违犯党纪而已,至于其该负的法律责任却只字不提,难道不值得反思吗?更何况袁志强挪用的私人存款用作公务开支,是借去用,还是强抢去用,既是公务,当有公务的专款专用,干么挪用老百姓的养命钱去供公务使用,请问公务员条例有哪条规定可以这样做的?而且袁志强挪去的私人存款,在其受处分后至今也未其见退还给袁桂荣本人,使得袁桂荣不得不上都安县林业局去查问她的这笔钱的来源与去向,林业局经对账核实,确认此款已拨到其个人户头上,其存折是袁志强经手领回去的。
    据此可知,都安县纪委的这份处分决定亦是无奈之举,其中隐情不便说明,只能以此愚弄不明真相的群众,袁志强此举已是十足的犯罪行为,县纪律却仅给党内警告而已,如此处分又哪能服众呢?不得已,干塘村民小组只好硬着腰杆子请来律师为其维权。至于下文如何,大家都在拭目以待。
    基于上述两大情况,干塘队的弱势民众通过记者的采访,试图通过媒体舆论获得声援,争取更上一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同情和支持帮助他们赶上扶贫攻坚奔上致富路的最末一趟班车。因此,他们向上级政府提出的请求主要基于以下这两点:

  • 就算搬迁遭到一票否决,政府也须承认他们是贫困一族,是当之无愧的扶贫对象,“三通”至今未能解决,尤其饮水方面缺口最大,村民们要饮水,需要走出山外到六里多的地方去挑,不用说干别的农活,光是挑水一事,就已让村民们疲于奔命,因为人畜饮水全靠肩挑手提。再看住房,全队五户人家,居住的都是上世纪六十年代起的泥坯墙瓦房,低矮破旧,现均已倒塌无处可居,不得不走出山外通过租房来解决居住难题,这些都是事实。因此,搬迁无望的情况下,干塘队的村民们迫切希望当地政府为他们这五户人家修建一条村级公路,让村民们进出不再为路之不平而发愁,孩子们上学能够有条好走一点的路上学时免受因走崎岖山路的困惑和路窄弯陡而存安全方面的隐患。同时尽可能为他们解决好“三通”问题。
  • 对严重侵占干塘队群众利益,擅自挪用他人专项存款的袁志强这样的腐败村干原先县纪委给出的处分过于轻微了,应给予更为严厉的处罚,除了给予党内纪律处分以外,还应当免去其职务,有违法行为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希望组织上对其所犯的错误,重新审定并从重从严处罚,不要为其避重就轻,腐败村官不惩,村中贫民则难有脱贫之时。同时责令其将掌管的队里各住户的公益林生态补偿款存折交还个人保管,将袁桂荣住户的专项公益林生态资金挪用去的部分一分不少地退还其本人。只有这样,才能平队里群众的义愤,才能将公道还给群众。

图一:这是干塘队村民及小孩子们上学走出村门早晚往返必经的羊肠山路。

图二:即干塘队队貌,五户人家的住房就座落在这深山凹槽里,条件就如此恶劣:缺电,缺水,道路不通。
 

图三:这是干塘队五户人口所居住的泥坯墙式的瓦房,都已支离破碎,无法居住了。

图四:被风雨浸浊倒塌后留下的房屋旧址,都已经是荆棘满地。

图五:这是干塘队村民们所居的卧室,里面低暗,拥挤,令人难以将息。

图六:这是村民们的厨房。看看是那样的昏暗狭窄,村民们就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能开心得起来吗?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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