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f1218
总版主
总版主
  • UID25
  • 粉丝4
  • 关注0
  • 发文数45
阅读:1658回复:0

河北承德市:动用大量司法资源千方百计陷害无辜有何因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1-07-12 09:35
   在河北省承德县,一个种植蔬菜为主合法成立的农业项目,蔬菜种植基地占地面积71.1628亩,在该蔬菜种植基地正在建设过程中,承德市森林公安局没通过承德县,直接带着鉴定测量员来到蔬菜种植基地,称其占用的非林地为公益林,然后诱供让其认罪。甚至,为了让无罪之人变成有罪之人,办案者竟然变成作案人,参与制造虚假证据。
  此案经过办案人员三年的折腾,虽然最终受害人被免于刑事处罚,但几乎让受害人家破人亡。
执法者为何不惜犯法要将与之无仇无怨无罪之人变成有罪之人?以下是当事人的自述:
    合法备案蔬菜种植基地非林地被林业部门认定为林地
   我叫佟爱国,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上谷镇佟家院村人,       1968 年 9 月 20 日出生,满族,电话 13373580828。
2017年6月,我在上谷镇马杖子村成立了佟爱国蔬菜种植基地,并经承德县农牧局和承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有承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的备案证书,蔬菜种植基地占地面积71.1628亩,投入资金200多万元,还没建完。
     2018年10月,正在建设中,突然飞来横祸!承德市纪委监察委打黑除恶专案组7室专案组成员冯广伶带着承德市森林公安局吴永新队长,和承德保态林业司法鉴定中心的测量人员来到了佟爱国蔬菜种植基地开始测量。
     2018年11月2日上午9点,由承德市森林公安吴永新传唤我到县林业局对一对测量的哪块是我负责的地块,哪块是村里的或村民的。我到县林业局后,由市纪委监察委7室专案组借调成员冯广伶和所有专案组成员,把我从县林业局门口带到承德县党校干部审讯室审问了一天,当天傍晚又把我转移到承德县林业公安审讯室又审了我一日一夜,两个人一班,共八个人,轮班审讯,威言恐吓,主要问我都给谁送礼了!我说没有送礼,冯广伶、刘浩等人说:“不说就给你扔进去!”我说:“我不能胡说呀!"
     第二天11月3日晚上,承德市森林公安吴永新等人让我在材料上签字,一个做材料的人对吴永新说:“他要找律师呀!”吴永新给他使了一个眼色说:“没事”,然后不由分说就把我送进了宽城县看守所,凭的就是一张“承德保态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弄虚做假的鉴定。
佟爱国蔬菜种植基地和周边的地方,在2016年12月,都已经被政府调成非林地,因此用地是不用林业部门审批的,可是承德市森林公安吴永新硬说是占了林地,没有林业部门审批,就把我合法的蔬菜种植基地附属设施及农业生产设施和1.38亩(实际测量是1.01亩)村里的农村老道路,给鉴定成非法占用林地6.52亩,把合法的附属设施房屋占地只有1.42亩,给鉴定成3.95亩,并且鉴定成一般公益林,不但扩大了面积,还用了2013年已过时的规划标准。
真实情况是这块地曾规划成一般公益林,但因跟这些土地荒山的所有权人既没签定协议,也没拿到政府补贴,所以没生效,承德县林业局也说不作为公益林管理,更何况2016年12月把蔬菜基地这块所有的地及周边,都给调成了非林地,对此律师于2019年12月19日在承德县林业局堪测院调出“林地保护利用规刬图”可以证明这一切。
     在去看守所前,我说:“得给我对一对占的地是谁的吧!再说我蔬菜种植基地也是合法的呀!”吴永新队长说:“这里没有你说话的地方,有话法院说去!我又说:“你们抓错人了!”他们说:“抓错人了政府赔偿你!"
     后来我发现,在卷里的传唤证上我签的字是2018年11月2日9时,可不知是谁,在9时前面加个“1”,就变成了11月2日19时。
     另外在测量和办案过程中,吴永新向我索贿5O万元,我没给;承德保态林业司法鉴定中心的测量人员向我索贿2万元,我没给。
     我在宽城县看守所其间,冯广伶和营子区检察院高科长等人,诱供我认罪,说认了罪判个缓就出去了,我说我没犯罪,不认!
     2019年4月5日,在我强烈回避承德地区和张家口地区的鉴定机构前提下,他们又请来了张家囗地区的林业司法鉴定中心的测量人员,我跟市森林公安主管副局长王化来说:“你们把一个西瓜给鉴定成一吨重,让我怎么认?蔬菜种植基地是合法的,都是非林地,不占林地,你们为什么给测成一般公益林?可能张家口鉴定中心的测量人员发现他们是在制造冤假错案,所以就不管测了。
占地7.55亩被人为拔高成10.9亩只为凑数追刑责
 
   2019年4月9日,吴永新带着承德保态林业司法鉴定中心的测量人员来到基地,又把村里的老农村道路,别人家的山和别人家的已经处罚过的小临时彩钢房等又测了4.57亩,做为第二次补充鉴定,既没堪验和指认,也没有任何笔录!而且在司法鉴定调查野帐上的现场指认人栏还冒充我的签名,2019年4月9日那天,我在宽城县看守所里,不可能到现场签字,并且我的签名都按着手印,这张证据也没按手印,分明是伪造的证据,他们为什么这样做?是因为知道我已经发现那不是一般公益林了,公益林追诉标准是5亩,其他林地追诉标准是10亩,所以,还得凑数超过10亩才够追诉。
后来在案卷中发现,他们制造司法鉴定申请回避告知书,冒充我签的字,冒充我写的“否”,没有按手印,而且2018年10月18日那天,我记得很清楚,我没有签过任何字。
我在宽城县看守所被羁押期间,冯广伶还向我的妻子李冬梅共索贿90万元,索贿成功21万元,给好多干部分了!而且,还强奸我的妻子李冬梅,李冬梅不从,后来挣脱跑掉了!
2019年5月9日,案卷到了承德市鹰手营子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营子区法院),我和律师又给递交了收集证据申请,回避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重新堪验,重新鉴定申请。
    《河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重新鉴定不得用原鉴定机构,对此, 2019年11月17日,我强烈要求回避承德保态林业司法鉴定中心,但承德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长王化来仍亲自带领原鉴定机构承德保态林业司法鉴定中心的测量人员到蔬菜基地及周边,王化来叫嚣着:不管是谁的,给我很很的量!而且把过去行政处罚过的,不管是谁的也全部测量了一遍,最后重新鉴定结果是10.9亩。仍跟前两次鉴定一样弄虚做假,扩大面积,改变地类,用过时且不生效的标准进行鉴定!
  2019年12月17日,在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后,被告人佟爱国和律师都提交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被告人还提交了回避申请书和当庭举报信。
一份简单案件折腾三年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终被免予刑事处罚      
庭审时该案矛盾重重,首先是非法证据排除:
①10.9亩的重新鉴定是非法证据,因在检察院两次退补反侦已完成,森林公安的侦查权已用完,如果这时再用公安委托鉴定是违法的,中间缺少文书支持,所以,到平泉市法院之前,才出来一份伪造的检察院让森林公安委托的假文书,在平泉市检察院公诉科边旭东科长那里,还不敢入卷,只是庭前会议时鬼鬼祟祟的出示了一下。
②2018年10月22日和25日对四位村民和被告人佟爱国的笔录是非法证据。律师说,立案时间是2018年10月29日,立案前的笔录不可以做刑事案件的刑讯笔录来用。所以,案件到平泉法院之前,才又有一个伪造的假立案书,假受案文书等材料。把立案时间伪造成2018年10月15日。因此,这个案件有两个立案书,两个受案文书等材料。
③过去的行政处罚卷是非法证据,应予以排除!因为没有经过证据转化。不可把行政案卷直接拿来,用于刑事案件中。另外,都已经行政处罚过了!也不可以把行政处罚案件中可持续处罚的追诉时效,用于刑事案件中。
  2020年2月17日,承德市中级法院做出(2020)承刑决字第3号指定管辖决定书,但没敢入卷,卷综里没有!
 2020年2月19日,营子区法院给被告人佟爱囯下发了一个通知书,内容主要是:“因案件审理需要,承德市中级法院于2020年2月17日作出(2020)承刑决字第3号指定管辖决定书。……现通知你,本案改由平泉市人民法院审理。”
    这个决定书是系统外出的,违反法律,也没有入卷,用的印章不是系统内的印章,也正是说明他们办案违法。
  2020年2月20日,营子区法院在中国审判流程网上宣布案结,但没给我任何宣布结果!
  2020年2月23日后,平泉市检察院边旭东科长给我打电话,说承德市检察院把我的案件指定管辖到平泉检察院,已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后来又起诉到平泉市法院。
   在平泉市法院立案前,承德市森林公安局吴永新和王化来等人又向平泉市检察院边旭东手里交了一份假的起诉意见书用于重新立案,用完立案后,又订在了第一卷的后边,又撤掉销毁了原起诉意见书,而且,又向平泉市检察院边旭东手里交了补充侦查卷第八卷,共14页,全是伪造的,也全是非法证据,这第八卷等于是第4次退回补充侦查材料,重新鉴定等于是第三次补充侦查。
     这个案件在移交过程中发生了很多奇怪的事:
     ①撤掉了对被告有利的大部分材料和文书,如多个请求法院收集证据申请,多个回避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当庭举报信及举报U盘和营子法院李志鹏庭长因举报信给被告佟爱国做的笔录等等!
     ②又伪造了很多假材料和文书,如假立案书,假受案书,假传唤书,假司法鉴定申请回避告知书,营子检察院高利华科长让森林公安委托重新鉴定的文书等等。
     ③有好多文书材料没有入卷,如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给营子法院下发的(2020)承刑决字第3号指定管辖决定书,营子区法院给被告佟爱国“本案改由平泉市法院审理的通知书,营子检察院让森林公安委托重新鉴定的文书等等。
     ④向外公布的是指定管辖,改由平泉市法院审理,实际上是由森林公安又出一个意见书,通过承德市检察院让平泉检察院重新公诉,又伪造点假材料变成一个新案,案号由(2019)冀0804刑初11号变成(2020)0823刑初72号。
     从2019年5月9日一2020年5月8日取保候审一年结束,于2020年5月27日,又把我抓到平泉市看守所近5个半月。
     2020年4月9日,把我公诉到平泉市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3日,在疫情已解封的情况下,故意给我终止审理4O天,不计入审理时间,故意用久押变相肉刑的方式逼迫我认罪!
     2020年9月2日,在平泉市法院召开庭前会议,不但非法证据没有排除,公诉人边旭东还鬼鬼祟祟地拿出几个文书宣读,如营子检察院给森林公安委托重新鉴定的文书,本来2019年12月17日,营子法院开庭时,公诉人说是口头上让森林公安委托的,可是,2020年2月20日后,案卷到了平泉市检察院,公诉人边旭东这里又出来个文书,都没敢入卷,这不是很明显造徦吗!
我两次申请回避边旭东,都不给回避,第二次以不开庭威胁我,我只好同意了,才开的庭!
     2020年10月30日,给我判决书,并宣布:佟爱国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免予刑事处罚。日期是2020年10日28日,30日宣布并把我放出来,又给我取保候审一年,给我判决书的法院人说:你不签取保侯审决定书,就不给你判决书,在这种威胁下,没办法,只好签了取保书!
 背后有利益链条举报给教育整顿办相信枉法者终会得到报应
  2020年11月,平泉法院孙亚金庭长找人给我稍信,恐吓我:告诉佟爱国别瞎胡闹了!否则再给重新审一遍!
     2020年11月9日,我把上诉书交给了平泉市法院,2020年11月18日,我们又以本单位名誉委托了一家省级有资质的鉴定公司,对重新鉴定的10.9亩,地类是一般公益林的地块又做一次重新鉴定,鉴定结果是占地共7.55亩,地类全是非林地。
     承德市的这些执法者通过扩大测量面积、改变地类、用过时且不生效的林业规划标准,
同一案件,同一被告人,经过两个法院立案审理,历经三年时间,动用大量司法资源要制造虚假鉴定、伪造卷宗文书,办案过程中撤掉很多对被告有利的证据和文书、伪造假鉴定文书,有的不敢入卷,最终2020年10月28日,在我根本无罪的情况下将我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罪名把我送进了监狱,羁押了11个半月之久!
  在鉴定的10.9亩中,不但是非林地,而且实际面积只有7.55亩,其中有5.24亩是合法的农业项目,有2.61亩是村里的道路,村民硬化的,跟我无关,这些道路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都有标注,把这些刨除,还剩3.05亩,在这3.05亩中,有的是別人家的,有的已经行政处罚过了,既使是一般公益林,我都不够罪,何况都是非林地呢?因此,我根本就没有犯罪。
   原来,佟爱国是承德县竹林寺法人。承德市一已退休的副市长和他保护的一女商人,想掠夺该寺,互相勾结利用司法资源对此陷害佟爱国。最终给我的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损失,使我的母亲和孩子都得了抑郁症,2020年10月30日,最终以“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放我回家。
   对此,我将这些官员的枉法行为实名举报给河北省主要领导和中央政法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虽然多次举报都没有结果,但我始终相信,真相总有大白天下的那一天,枉法者最终会得到报应。

图片:12.jpg


 
                                              佟爱国
游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