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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宝丰:煌巢国际"烂尾楼"自救为何如此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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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21-01-17 13:57

河南省宝丰县,一家名为煌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煌巢公司)的企业,开发了一个名为煌巢国际小区(以下简称煌巢国际)的房产项目,因为开发公司资金链断裂,该公司被宝丰县法院裁定破产重整时,将该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排除在外,指定宝丰县政法委、住建局等政府官员担任煌巢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同时作为煌巢国际房产项目的管理人,致使排除在外的煌巢公司债权人、债务人无权参与并知晓煌巢国际的具体工作。

更令人不解的是,由政府官员组成的破产管理人选定的"意向投资人"两年内并未有实质投资,导致煌巢国际持续烂尾的情况下,煌巢公司的债权人找到了一家意向投资人,并由95%以上债权人签字同意该意向投资人进驻开展项目自救。为此该意向投资人向破产管理人出具了承诺书,承诺向破产管理人交纳工程保证金4000万元,保证短时期煌巢国际开工,保证投入资金2.5亿元对煌巢国际全部楼房建设、绿化、配套,将该小区建成一个配套成熟设施齐全的高档小区,小区建成后意向投资人把总面积25%的房产权兑付给债权人,并愿意承担违约金。

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不愿意"麻烦"政府的自救行为,却被煌巢公司的破产管理人否定。因为,煌巢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也"定制"了一个名为郭某华的人投资煌巢国际。但事过两年煌巢国际仍然继续烂尾,煌巢公司的债权、债务人认为,郭某华并没有任何资金实力,而是将煌巢国际当成了圈钱的工具,是导致煌巢国际继续烂尾的根本。

对此,宝丰法院的副院长朱正栩在审理此案时对煌巢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称,她要听县委县政府的。

中央要求"放管服",河南宝丰县政府为何却要念"紧箍咒"。

凭借"空手套"想吃掉"烂尾楼"

2019年1月,以"煌巢公司院内"为注册地,一家新成立的名为平顶山市福裕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宝丰县注册成立。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这个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其实缴资本并未显示,其中一位名为郭某华的股东虽然仅占该公司8.3333%的股权,但在这家被举报的公司中,其实际掌控人为郭某华,而郭某华注册这家公司的目的就是想"空手套白狼""吃下煌巢国际"房产开发项目。

为此,煌巢公司的多位债权人向宝丰县政府举报的材料中反映,平顶山市福裕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煌巢公司根本不知道其存在的情况下,就将煌巢国际的部分工程转包给了一家名为珠海新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收取了该公司工程保证金25万元,而该保证金实际出资人是河南郏县王国仁。

然后,郭某华和李某明以投资煌巢国际的名义,给宝丰县政府和宝丰县法院的上报材料中,称其已经投入2000万元,拉到工地的钢材600吨。其实,在郭某华、李某明拿着煌巢国际项目招商引资时,因交不起该工程社保费168万元而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同时,珠海新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驻煌巢国际后,多名工作人员出具证明作证,施工人员的工资郭某华、李某明都无法兑现,为此,为讨要工资他们也多方投诉反映。

就是在这种背景下,2020年7月6日,以宝丰县政法委书记桓贯超为组长,连国发、周国胜、练国方为副组长的煌巢公司管理人,与郭某华、李某明为项目负责人的中能建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建业),双方又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

协议约定,《破产重整方案》通过前,中能建业的所有投入为公益债权,工程开工前,中能建业将三千万风险防控资金打入管理人账户。虽然合作开发协议是与中能建业签订,但实际掌控人仍然是郭某华、李某明,截至2021年1月中旬,中能建业也没有向宝丰县政府和法院提交银行征信及流动资金证明。

将债权、债务人拒之门外的管理人团队

但是,为了达到与中能建业合作开发,也就是能让煌巢国际继续让郭某华、李某明招商开发,2020年6月19日,宝丰县法院下发了煌巢公司管理人为申请的"(2020)豫0421破字第2-3号"的决定书。

该决定书称:煌巢公司除了实际控制人苗中秋,没有其他员工,没有进行自营事务的能力,煌巢公司管理人若不向法院申请终止煌巢公司自行管理和营业,不符合管理人勤勉尽责的忠实义务,也会损害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苗中秋身体不好,一直未向煌巢公司管理人及债权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因此,依照《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审判会议纪要》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裁定终止煌巢公司自行管理的决定,并由煌巢公司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

对于宝丰法院的"(2020)豫0421破字第2-3号"决定书,煌巢公司实控人苗中秋和煌巢公司债权人认为,这是宝丰法院"闭门造车"下发的决定书,他们根本想不到一个法院的裁判文书也会"造假"。

首先,煌巢公司债权人管理委员会根本就没有通过全体债权人选举而产生,其不具备合法性;煌巢公司有副总、财务科长、工程师等等管理人员俱全,并非裁判文书中所述的没有其他员工,也不像管理人所说他们召开两次专题会债务人都不配合工作,而是他们无端的让债务人把经营权转让给没有任何实力的郭某华经营。其次,在该裁判之前的5月,煌巢公司已经向当地政府上报了重整计划,投资人安阳贵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煌巢国际项目投资两亿元,启动该项目建设,为此,安阳贵腾有限公司出具了四千万的担保函,并且,上述公司出具了银行资信,两亿多的流动资金。可最后,宝丰法院的"(2020)豫0421破字第2-3号"决定书的依据,是不能作为判决依据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审判会议纪要》,撤销了煌巢公司的经营权。

为何宝丰法院执意要"闭门造车炮制"这样一个冠冕堂皇的决定书呢?煌巢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主要债权人举报称:由宝丰县公职人员组成的煌巢公司管理人中,根本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将该破产企业的债权情况、债务情况、资产状况、审计状况、工作进展等等信息公开,至今也未将该破产重整案件的任何信息按照规定上传至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络平台,这让债权人、意向投资人均无法及时获取任何与破产重整案件的有关信息,目的是让债权人、债务人无法监督管理人的工作。

对此,根据债权人、债务人提供的录音信息显示,宝丰县法院主审法官称:我们是按照管理人提供的东西判的,管理人让怎么办,我们就怎么办。

公职人员组成的管理人被指违法违规

煌巢公司管理人主要由宝丰县政法委书记、建设局副局长等公职人员组成。煌巢公司的债权债务人反映,煌巢公司管理人进驻后,首先成立一个后勤保障组,这个后勤保障组的组长是郭某华、李某明,仅两个月内后勤保障组就在宝丰县两家饭店招待等人吃喝花费数万元。

煌巢公司债务人和债权人还反映,煌巢公司管理人还收取了"意向投资人"20万元,用于违规发放福利和工资,还接受郭某华、李某明的中华烟、茅台酒等,并以考察为名,出去游山玩水。

但是,这些反映是否属实,相关部门并不进行调查,至今为谜。

为何一个要履行"勤勉尽责忠实义务"的煌巢公司管理人,却被该公司的债务人和95%以上的债权人签名反对?

对此,煌巢公司的债务人和债权人认为,首先由宝丰县政法委、建设局等公职人员组成的煌巢公司管理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破产法》相关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可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组任。"

但是,煌巢公司的管理人却由当地政府指定,债权人更是无从监督。

其次,煌巢公司管理人调用宝丰县周庄镇派出所警力,配合管理人强行把煌巢公司正常办公的工作人员驱逐后居为己用,致使许多资料遗失,公司财产损失严重,同时他们还对不愿撤离的公司工作人员进行威胁说:"不配合,马上让派出所采取强制措施"。

第三, 煌巢公司管理人下设郭某华、李某明为组长的后勤保障组,为管理人设立小灶,管理伙食,并一开始就接受郭某华20万人民币,用于发补助及日常开支等,煌巢公司管理人已被腐蚀。因此,才会出现管理人指使法院出具裁判决定书,堵死债务人、债权人自救的道路。

因此,这种管理人自从进驻就将煌巢公司债务人、债权人一概拒之门外,就连一般性研究破产重整的工作会议也不让参加的行为,让煌巢公司的债权人、债务人失去了对其的信任。并且,煌巢公司管理人让经侦部门核查清算后认定认定煌巢公司债务人债务即债权人债权为1.85亿元,而煌巢公司管理人却能认定出债务人债务(即债权人债权)竞高达4.48亿元。数额悬殊的背后,煌巢公司的债权人认为是这些官员确认债权随心所欲,依据《破产法》第58条之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有异议的可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破产法》的这些规定在煌巢公司管理人那里形同虚设。

是谁将煌巢国际当成了"唐僧肉"

在"煌巢公司院内"为注册地,成立平顶山市福裕房地产开发公司,企图接管煌巢国际房产开发项目。无果后,又拉来中能建业与煌巢公司管理人签订开发协议,其实际控制人仍为郭某华。但由于"烂尾楼"项目需要投入巨额资金,而自己实际又无巨额资金注入,导致该项目两年多来没有实质性进展。

在此背景下,2020年5月,安阳市贵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多方考察后,决定帮助宝丰县政府排忧解难,安居民心,并且维护广大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决定投资煌巢国际项目,并做出了向宝丰县政府煌巢公司管理人承诺:交纳工程保证金4000万元,保证投入资金2.5亿元,对该小区全部开发建设,并负责积极完善各项手续办理各种审批证照,承担所有费用,确保两年内工程全部竣工,如因资金不足造成二次烂尾,该公司愿意把前期所投入资金和实物无条件归还煌巢公司及债权人,并愿意赔偿违约金1000万元等。

但是,事过两个多月,煌巢公司管理人对此仍然拖延而不实际答复。

一个楼盘的烂尾,常常是因为先天不足后天畸形造成的。因此,烂尾楼的形成,无论对业主权益、投资者信心,还是城市形象都会带来极大的损害。为此,煌巢公司债权人、债务人开展"自救"行为是其"主动出击"的选择。对此,宝丰县政府牵头,组织成立由政法委书记、建设局副局长等人为煌巢公司管理人,初衷也是为解决矛盾冲突,推进烂尾楼项目建设的正确抉择。

债权人、债务人开展自救,从被动转化为主动,本是值得借鉴和赞赏的行为,不但减少了政府的负担,也保障了各方的利益。但是,宝丰县煌巢公司的管理人放弃有实力的投资人,却选择从2018年11月就进入,期间变化两家公司不同身份参与的实控人郭某华,最终导致烂尾楼项目两年多没有实质进展,在此期间,管理人又被举报变相接受郭某华礼金,不被债权人、债务人所相信的行为,名为"盘活",实为将逐利,引人深思。

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助于推动政府治理的现代转型。"放"解决政府职能定位问题,重新界定政府、市场、社会的各自边界及其相互关系;"管"指向政府管理转型,有效监管,简约治理,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服"则是提高行政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唯有宽"放",才能最大程度释放市场和社会的活力;唯有善"管",才可有信心地进一步宽放;唯有"放""管"结合,才能可持续地提供优质服务。

河南宝丰县煌巢国际烂尾楼,债权人、债务人要"自救",管理人定向指定开发商在念"紧箍咒"的背后应该引起重视。(乔云良)

原链接:http://www.fzshcn.com/society/G2013472NT5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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