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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王延坡案被重罪轻判案、减刑假释删掉舆情删不掉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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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21-01-16 22:16

不断提升政法队伍的纯洁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备受关注。但是,在河南省平顶山市,一名以放高利贷为生的两牢释放人员王延坡,长期以非法转贷、套路贷、寻衅滋事、诈骗、虚假诉讼为生,其仅仅在平顶山市法院系统提起"民间借贷"的诉讼就超过50起以上,常年的"民间借贷"的诉讼已让王延坡买通多名平顶山法院系统法官为其服务,并且,王延坡两次被判刑入狱,两次都被重罪轻判,其重罪轻判、违规违法减刑假释背后,特别是在平顶山市,有着强大的保护伞为其提供服务,但至今这些保护伞一个也没被查处。

对于王延坡涉黑、重罪轻判、非法盗采致人死亡、虚假诉讼、长期以放高利贷雇佣艾滋病人讨债等相关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从2013年开始,相关举报的网络舆情可谓不断。从相关舆情信息来看,反映举报王延坡以上违法犯罪行为充当其保护伞的有公安、法院、检察院、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等公职人员,其中多为这些部门的主要领导。虽然网络是上针对王延坡涉黑案从2013年就开始举报不断,但王延坡涉黑案不但得到了保护,相关网络舆情也被不断非法花钱删稿。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在河南省影响面广,性质恶劣,时间又长,将平顶山市多名企业家逼得家破人亡,生意无法经营的社会毒瘤,在多个保护伞的作用下,逃脱了一次又一次的刑事打击。例如,2019年9月,鲁山县法院对王延坡的(2019)豫0423刑初365号的刑事判决中,是一起典型的重罪轻判案例。

以下是平顶山市多名企业家对王延坡的实名举报控诉:

我们是鲁山县梁洼镇黑恶势力王延坡非法转贷、套路贷、寻衅滋事、诈骗、虚假诉讼等行为的受害者。2019年9月19日,通过旁听鲁山县人民法院对鲁山县梁洼镇黑恶势力王延坡刑事案件开庭审理,以及查阅该案已形成的(2019)豫0423刑初365号《刑事判决书》内容、参阅鲁山县检察院鲁检公诉刑诉(2019)304号《起诉书》,没有发现法院对黑恶势力王延坡对受害人杜俊仪、冯树涛、董迎宾、尚明涛、张国光、赵光辉、杨忠伟、艾增峰等等多人所犯下的众多犯罪事实。

该案在鲁山县公安局侦查阶段,承办干警曾经就黑恶势力王延坡非法转贷、套路贷、寻衅滋事、诈骗、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走访调查过杜俊仪、张军、冯树涛、董迎宾、尚明涛、张国光、赵光辉、杨忠伟、艾增峰等多人,且对以上人员的"受害经过、事实"等做过"详细"的询问、逐案进行了落实、查证。但在该案起诉、审理宣判阶段,却没有杜俊仪、张军、冯树涛、董迎宾、尚明涛、张国光、赵光辉、杨忠伟、艾增峰,在公安机关已查证的犯罪嫌疑人王延坡的诸多犯罪事实,对黑恶势力王延坡重罪轻判结果进行监督,提请抗诉,使黑恶势力王延坡对其犯罪事实承担"应有违法犯罪"结果。下边仅以该案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已查证、起诉审理判决阶段"忽略不计"的杜俊仪受害案,简单做一陈述。

杜俊仪曾用名杜长军,自2005年期间开始创办经营河南省瑞普强生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公司),生意红火、很有生气。随后壮大规模,开始经营鲁山县正康医药公司(以下简称正康公司)。然而,自2014年杜俊仪因经营需要从向王延坡借款共计1500万元高利贷开始,遭遇了王延坡的非法转货、套路贷、寻衅滋事、诈骗、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致使很有希望的两家公司完全垮掉。两家公司数亿的资产也被王延坡利用诈骗、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侵占,且至今杜俊仪名义上仍还欠王延坡债务。

2014年10月份左右,杜俊仪因经营正康公司和强生公司资金周转,曾两次向王延坡借款1500万元(其中一笔为1000万元、一笔为500万元),当时约定用款利率为月息5分、用款期内必须每月按时付息。杜俊仪借款时,王延坡首先扣除一个月的利息(但随后仍以借款原数计息),每月利息为75万元、每月6号准时付息。

2015年上半年,杜俊仪偿还王延坡其中一笔500万元的本金(利息已经支付完毕)、下欠本金1000万元。2015年下半年,杜俊仪因高息付息导致资金困难、不定时的不能按期付息,在此情况下,只要是杜俊仪没有付息、王延坡即要求杜俊仪将所欠利息重新写借条,重新计息(即利滚利)。

2016年下半年时,杜俊仪向王延坡付款350万元。期间,王延坡将杜俊仪给其出具的"借款利息"借条作为依据对杜俊仪提起民间借贷诉讼(需要说明的是,王延坡为了制造虚假诉讼、即存在相应法律依据,每次在让杜俊仪给其出具借款利息借条时,王延坡都强迫杜俊仪将其银行卡交出,指使他人向该银行卡上汇款、然后再将汇入该卡的钱转走,制造虚假转款"事实",通过这种手段使所欠利息转化成本金继续计息),得到"虚假诉讼"的"胜诉"判决结果。2017年上半年,王延坡持其"胜诉"判决书申请平顶山市石龙区法院强制执行,石龙区法院在查封杜俊仪经营的正康公司财产前提下,从正康公司账上划扣现金400万元。

另外,早在2014年杜俊仪向王延坡借款1000万元时,王延坡要求杜俊仪用强生公司的土地房产作抵押,当时伪造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虚构称所借的1000万元是王延坡购买强生公司的房地产(注:该笔款是王延坡以张永军的名义对外出借的)。凭此手续,王延坡又拿走了强生公司以房地产投资的10个月经营利润共300余万元。

2017年7月至8月份。王延坡以追债为名,多次带领陈建通、尚广伟、时帼利等人,强行将强生公司的大门锁上,其中锁门最长的一次持续近10天,强迫杜俊仪将强生公司51%的股权转给王延坡的司机陈建通名下(需要说明的是,强生公司的该51%股份原系杜俊仪的合作伙伴郑州的梅志恒持有,因王延坡强行逼债,至梅志恒不敢再与杜俊仪合作,只得将该51%股份归还杜俊仪)。杜俊仪将该股份转给王延坡后,梅志恒拆除了自己投资建造的生产线,使强生公司无法生产,至今停产,损失极其惨重。

2018年期间,王延坡以张永军的名义持其在2014年向杜俊仪出借1000万款项时造假的《房屋买卖协议》对强生公司提起诉讼。不知何时该案在平顶山新华区法院立案审理,杜俊仪在没有接到任何起诉手续前提下,在2018年下半年,杜俊仪经营的强生公司的财产(包括土地、房产等价值数亿元),均被法院强制执行给了王延坡的手下张永军的公司,并将财产过户到张永军一个公司的名下。

杜俊仪从2014年下半年借王延坡1500万元的债务开始,王延坡陆续从杜俊仪处收取现金本金500万元、2016年转给王延坡 350万元、2017年石龙区法院从正康医药公司扣划400万元、王延坡拿走强生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时10个月的利润300万元、新华区法院强制执行到张永军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延坡)的数亿元的强生公司的房地产以及杜俊仪支付的利息约2000万元。以致造成杜俊仪生活极其艰难。

以上仅仅是王延坡重罪轻判中公安机关有过详细调查,却被重罪轻判的一例。另外还有针对冯树涛、董迎宾、尚明涛、张国光、赵光辉、杨忠伟、刘公一、艾增峰等等多人,王延坡所犯的涉嫌罪名有套路贷、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害罪、高利转贷罪、非法盗挖资源罪、虚假诉讼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占有罪等等。针对以上多人、王延坡涉嫌的多项罪名,案件在侦查阶段已经查实,公安案卷中也都存在,但是该案在起诉、审理判决阶段却"凭空"的"灭失"了对以上举报人员诸多的犯罪事实,造成黑恶势力王延坡得以"重罪轻判"。

王延坡涉黑案在河南平顶山市可谓影响大,牵扯人员多,时间长,并且,王延坡在2019年9月被鲁山县法院"重罪轻判"之前,曾因另外一起刑事案件,被减刑假释,背后也有多人为其保护,为此,反映人强烈要求相关部门领导,对该案予以"个案监督"、予以提请抗诉、及时查出黑恶势力王延坡对其犯罪事实承担应有的刑事判决结果!

原链接:http://www.fzshcn.com/society/G2013432NT5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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